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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初级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考试大纲(五)
http://exam.21tx.com 2007年1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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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 .对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承包、承租经营所得,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减除必要的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元。

  4 .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 00 0元的,减除费用800 元;4 000元以上的,减除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
  5 .财产转让所得,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
  6 .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
 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、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、贫困地区的捐赠,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
 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,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;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。

  (二)每次收入的确定

  1 .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。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,以1 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  2 .稿酬所得,以每次出版、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,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,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,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  3 .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  4 .财产租赁所得以1 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  5 .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以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  6 .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以每次收入为一次。

  四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

  (一)工资、薪金所得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  =(每月收入额一标准扣除额)×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

  (二)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

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

  =(全年收入总额-成本费用及损失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  (三)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

 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按年计征,共计算公式为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

  =(纳税年度收入总额-必要费用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  (四)劳务报酬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1 .每次收入不足4000 元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

  =(每次收入额一800 )×20%

  2 .每次收入在4000 元以上20000 元以下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

  =每次收入额×( 1 一20%)×20%

  3 .每次收入超过20 000 元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  =每次收入额×( 1 一20%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  (五)稿酬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1 .每次收入不足4000 元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×( 1 一30%)

  =(每次收入额一800 ) ×20%× ( 1 一30%)

  2 .每次收入在4000 元以上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×(1 一30%)

  =每次收入额×( 1 一20%)×20%× ( 1 一30%)

  (六)财产租赁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1 .每次(月)收入不足4000 元的:

  应纳税额=每次(月)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 元为限)一800 元

  每次(月)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 元为限)×(1-20%)

  2 .每次(月)收入在4000 元以上的:

  应纳税额=[每次(月)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元为限)]×(1-20%)

  (七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1 .每次收入不足4000 元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=(每次收入额一800 ) ×20%

  2 .每次收入在4000 元以上的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=每次收入额× ( 1 一20%)×20%

  (八)财产转让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= (收入总额一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)×20%

  (九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

  应纳所得税额按次计征,其计算公式为:

 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=每次收入额×20%(或5%)

  五、个人所得税减免及所得税申报、缴纳

  (一)个人所得税减免

  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减免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
  (二)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

  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
  点评:和07年考试大纲相比,本章第一节进行了重写,将原来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合并,原内资企业适用的仕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和外资企业适用的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》 同时废止。考生在复习本章第一节时,一定要按照08年考试大纲进行复习。本章第二节新增加了"自2007 年8 月15 日起,储蓄存款利息所得,税率由20%调减为5%。"考生要加以注意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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